各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以及学校2019年年终决算工作安排, 账务系统将定时关闭,进行年终结帐。根据会计处理及时性、配比性的原则要求,规避税务、审计风险以及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现将2019年年终有关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财务处将于2019年12月26 日至2020年1月5 日,进行年终决算工作,暂停办理一切费用报销业务,发票开具、固定资产建账、经费立项上账、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等业务。2020年1月6 日财务处报销及开票等各项工作恢复正常,请各单位安排好报账工作。
2.教职工经济业务发生取得2019年的发票,原则上在本年度内报销。2019年末(第四季度)取得的发票,必须在2020年的3月31日前报销使用,逾期发票不予报销。对于科研经费、创收项目等各项专项经费确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跨年度执行的情况,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将2019年取得的发票在2019年12月26日前报销。2019年末(第四季度)取得的发票可以延期在2020年的3月31日前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办理报销。
3.请在学校有个人借款的教职员工,请于2019年12月26 日前,到财务处归还借款或进行费用报销,履行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借款的或需要继续借用备用金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请于2019年12月26 日前到赵路老师处办理续借手续。对于逾期不履行还款和续借手续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财务处将其计入不良信用单位或个人名单中,影响以后借款进度和信誉。
4.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有大额资金支付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5日至10日将预计资金支付金额先行向财务处报备,各单位做好年底资金使用安排。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财务处
2019年12月5日